不过也只是在心里说,毕竟和人家不熟。
从小偷手里拿回了钱包还给了女子,对着小偷说:“好好的有手有脚。
为什么一定要做这样偷鸡摸狗的事,胖妞,放了他吧!他也不容易。”
从自己的包里拿出了一千块放入了男子的口袋,没有让任何人发现。
胖妞松开了男子,男人略有深意的看了沈梦琪一眼转身就走了。
说完就转身准备走了,女了拦住了她,她这才发现女子大概四十多岁。
保养很得体,一身职业装,头发挽起,保养得体的容颜看得出来年轻时应该是个美女。
“还有事吗?”沈梦琪觉得她不需要她感谢,她还得找地方。
这里第一次来,跟着都不知道走到哪里的来了?
“你好,刚才的事谢谢你,请问怎么称呼小姐。”
这年头难得有这样见义勇为的女孩子了,如果可以给她儿子做媳妇该多好。
“夫人,您不用客气,举手之劳而已。”
看着女人拉着自己的手,没有松开的意思,让她有些无可奈何。
“那你刚才为什么要放走那个小偷?”其实她也挺好奇这个的,一般不都是报警抓起来吗?
“刚才那个男人除了外面的黑外套,他的衬衫是脏的。
他的裤子是破的,他身上还有一股奶香味,我猜他应该是没有钱给孩子买奶粉了。
迫不得已来偷钱的,就算他是惯范,为了孩子也不能送他去警察局。”
当然,这都是她的猜测,无论是真是假,反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太麻烦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