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32章 我的主场我作主(2 / 2)

盛唐血刃 tx程志 2067 字 4天前

当然,这不重要,重要的是,陈应有钱,有钱可以使鬼推磨,陈应只要想要自己的脑袋,整个长安,乃至整个天下的游侠就会像闻着血腥的鲨鱼一样,闻风而动。

至于死多少人,重要吗?

长孙无忌根本不敢将自己的小命,寄托在陈应的心慈手软上面,所以他为了自己的小命,决定离开大队,只要成功抵达陈应面前,陈应就算再不甘心,也只能笑脸相迎。

有句话叫做自作聪明,长孙无忌的大队有着一个全副武装的射生步兵团保护着,这个射生步兵团拥有三百张弓、一百具弩机,人手一把横刀,在不动用陈应麾下精锐的情况下,在西域这个地方,要依靠零散的部落勇士和土匪,没有一千人或更多的人马,根本就啃不动。

在无遮无拦的河西道上,想要伏击这样一支军队,动用一两千人马,绝对无法做到无声无息,更何况陈应也不是一个嗜血好杀的人,他还真不想用五百余条人命与长孙无忌一个人陪葬。

如果在凉州地界还是在西州道,长史的随扈出了事情,陈应也逃脱不了干系。

陈应原本的计划是,在随时队伍中,给长孙无忌下一个慢性毒药,让长孙无忌中毒,慢慢死亡,这样可以神不知鬼不觉。

可是长孙无忌却独自离开大队,潜入一个商人队伍中,无疑是给陈应帮了大忙。

商队综过一千八百多里的漫长前进,终于抵达了西域州最东边的伊吾城。伊吾城由于是商道上最重要的一个补给地点,自从漫长而枯燥的商道上走到人间,这些商队第一反应就是大吃大喝,当然还有解决生理需要。

进入伊吾城后,长孙无忌的这个商队马上就被人群包围了,那些操着唐言,红头发或绿眼睛的胡人,争先恐后的向长孙无忌的商队卖水果和鸡鸭,让长孙无忌已经在荒原上跑了好一千里路的唐人眼泪差点流出来,就在那一刻,他觉得自己好像已经回到了大唐。

长孙无忌进入伊吾城赶紧找了一个不错的酒店,舒服的泡个汤池。不过,长孙无忌一下子就露出了马脚。

远途行商利润非常可观,然而沿途这些补给点的花销也不低,在长安一文钱一个的胡饼,在伊吾城要卖三文钱,一个在长安花上十文钱可以享受着泡澡,搓背和按摩服务,在伊吾城却要花上一百文。

通常商队进入伊吾城,只会在小摊上吃点热食,补充水和干粮,然后上路。可是长孙无忌,不仅去泡昂贵的汤池,还一次性叫了一个龟兹歌舞团为他一个人歌舞助兴。

长孙无忌这些种种格格不入的表现,很快就进入了有心人的视线之内。

商队原来的头领栗特商人马希姆被两名黑衣人请到了胡同里,根本还没有来得及上刑,马希姆就一五一十的倒了出来。

马希姆笑道:“也不是哪里来的土财主,居然花五百金买了我的商队,天啊,我就算三年也挣不到五百金,自然愿意把自己卖了!”

黑衣人问道:“这个人什么来路?”

马希姆道:“不太清楚,隐隐约约好像听他们自己说什么长孙……”

两名黑衣人目光在空中一碰,推着马希姆道:“带着我们去看看这位财主!”

经过黑衣人暗中观察,毫无防备的长孙无忌就这样在伊吾城泄露了自己的行踪。

黑衣人点点头道:“可以确定,就是目标!”

另外一名黑衣人道:“那你继续跟着他们,我去发鹰信,告诉主上!”

黑衣人道:“不用告诉主上了,主上只要目标的人头,这件事情,很多人都可以办!”

“哦!”黑衣人笑道:“伊吾城里来了不少吐蕃流浪武士,据说是他的头人被一个叫什么红衣大王的人杀了,没有人供养他们,他们如今在伊吾城给人当帮工,不过大家都不喜欢用这种蠢笨的吐蕃人,现在这伙吐蕃人过得很惨,我们应该帮帮他们!”

事情的经过非常简单了,这些流浪的吐蕃人听到了一个暗中流传的消息,马希姆的商队携带了大量的丝绸,据说还有羽绒衣,这种东西有人出高价购买。

人的眼珠子是黑的,可是黄金却是黄的!

一股自发式的团队开始出现,对此长孙无忌这个聪明人,还没有察觉到危险的降临!

长孙无忌的无知就是,西域是陈应的主场。

在他的主场里,自然一切都是他作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