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急死了急死了!你到底怎么了啊!”
十二郎在一旁跳脚。
“这是……这是千里目吗?!”
终于,封忇结结巴巴,终于挤出了一句话。
“好远呀,牛背山山顶的树都看得到,小非哥是要送大哥千里目啊!”
此话一出,封慷瞬间炸毛。
“啥千里目?!就是你娘去道观拜的那个神仙吗?长了三只眼的那个?!你看到神仙了?!”
“不不不!”
封忇拼命摇头,且并不肯撒开贴在眼前的铁筒,近乎贪婪地观察着周围的一切。
“不是神仙,是真的千里目,我现在能看到很远很远的地方了!”
“哎呀!你急死我了!”
封慷终于忍不住,劈手将怪圆筒从十三弟的手中抢了下来,有样学样地贴在自己的眼前。
“啊,是能看挺远,十三你咋跑几丈外去了?!”
“十二哥。”
封忇拼命朝封慷做手势。
“哥你拿反了,用小的那头看。”
“噢。”
十二郎颇有些不好意思,翻转了手中的怪铁筒,然后下一刻,他便大叫一声,一蹦三尺高。
“呀!真的!能看到山头的树啊!真的好远!”
“哈哈哈,我也有了千里目啦!真远真远!那树枝还在晃呢!”
两个小少年你争我抢,谁也舍不得把这神奇的千里目撒手。
一直到天快黑了,十二郎才想起来自己要回城送信的事,心情骤然低落到不行。
他喜欢这个千里目呀,能看到很远很远的地方,这简直就是行军打仗的必备神器!
试想一下,要是随身带着这宝贝,那周围的沟壑和山形都尽收眼底,敌军只要一有动作立刻就能发觉,可以节省不少哨探的损耗。
尤其是从高处向下看,视野中所有的动向一览无遗,敌军无所遁形,实在太厉害!
他喜欢,他是真的很喜欢!
但十二郎并不是知道轻重的孩子,他其实在第一时间就觉察到小非哥送千里目给大哥的用意了。
好东西,还是要用在刀刃上的。千里目在他封慷手里,只能是他游玩猎耍的玩具,白白浪费了宝贝的价值。
唯有交到大哥手中,让它真的用在战场上,那才是千里目的意义所在!
想到这里,十二郎恋恋不舍地将千里目摸了又摸,最后还是小心地放回到木盒中。
他的态度近乎虔诚,看得十三一头雾水。
“哥,咱们不玩了么?”
小少年轻声问道。
以他对十二哥的了解,这可不像封慷的作风啊!
“玩什么玩?!就知道玩!一天天就没点正事么?!”
十二郎学着自家大哥训斥自己的口气,伸手敲了十三弟一个爆栗。
“这是给大哥带兵打仗的!军国大事,哪能让你虽然折腾!”
十三捂着红肿的脑门,觉得无比委屈。
明明是十二哥自己不撒手地玩了一下午,咋还都怪到他头上哩?!
家里这些哥哥们,真是没有一个像小非哥那样又亲切又讲理的,一个都没有!
因为身负送信的任务,骑着小红马的十二郎哒哒哒地奔回了定安城。
他回城的时间太晚,雍西关已经落了闸。
守门门官验看过他的令牌,便找了个兵丁带他入城。
“这两日城里商贾多,小郎君还是小心些,莫要被不长眼的冲撞了。”
门官说这话的时候,十二郎颇有些不在意。
他自小就是在这定安城里长大的,谁不知道他封十二的名号,哪来那些不长眼的!
结果刚走了一会儿,他就傻眼了。
去墨宗上课这半月,定安城竟然起了不少变化。虽然此时已经是一更末刻,但路过几个坊市的时候,依旧能看到灯火通明的场面。